女王的丈夫为何不是「king」

人们学英语的时候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女王与王后都是queen,那为何女王的丈夫不像国王一样也是king呢?其实,女王的丈夫不仅可以是king,甚至还可以成为真正意义上有统治权的「国王」(king jure uxoris)。

一般意义上,queen的含义确实要比king更加广泛。queen可以指君主(queen regnant)、君主的配偶(queen consort)、已故君主的配偶(queen dowager)或者摄政王(queen regent),而king通常仅用来指作为统治者的君主(更确切地说是king regnant)。king对应的拉丁语rex就源于有「统治」含义的原始印欧语词根*h₃reǵ-[1]

男性摄政王的话只会称为regent而不是king regent。不过如果摄政本来就是prince的话(比如在乔治三世晚年担任摄政王的王储乔治四世),也可以称为prince regent。女性君主的配偶称为prince consort,比如现在英女王的丈夫菲利普亲王[2]。但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女王将自己的配偶封为king consort(中文译为「王夫」或者「配王」)的先例。其中最知名的大概是苏格兰玛丽女王的两任丈夫弗朗索瓦二世达恩利勋爵。弗朗索瓦二世在当上法兰西国王之前就因为与玛丽结婚而成为了苏格兰配王(King Consort of Scots)。后来,玛丽的第二任丈夫达恩利勋爵也同样被她封为配王 。其实维多利亚女王也很想封她的丈夫艾伯特亲王为「King Consort」,但遭到了首相与国会的反对。

欧洲现在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来说女王的配偶应该被称为king consort而不是prince consort。像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的丈夫亨里克亲王就对此多次表示过不满,认为这是对他的「矮化」。随着欧洲国家的王位继承法基本都从长子继承制改为了长子女继承制,未来会有更多的女王出现。几十年内我们可能会看到瑞典的Victoria女王、荷兰的 Catharina-Amalia女王、挪威的Ingrid Alexandra女王、比利时的Elisabeth女王、西班牙的Leonor女王[3] ,哪天她们的配偶成为了king consort也不是不可能。

与queen consort一样,king consort只是君主的配偶,并没有统治权。但有时king consort可能因为与女王结婚而与其共享统治权(jure uxoris,意为因妻子而具有的权利),这时也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国王」了。玛丽女王就曾分别考虑过与弗朗索瓦二世以及达恩利勋爵分享苏格兰的统治权(Crown Matrimonial),但最后都没能实现。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则是典型的king jure uxoris,他因为与英格兰女王玛丽一世[4]结婚而成为了英格兰国王。他和玛丽共治英格兰,所有文件上都需要同时有两人的签名。不过,这种jure uxoris 的国王与普通的国王仍是有区别的。为了不让腓力二世篡夺英格兰的权力,在他和玛丽结婚时英格兰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规定腓力二世的国王权力仅在玛丽生前有效,这也为后来伊丽莎白一世继位铺平了道路。另一个king jure uxoris的例子是葡萄牙国王费尔南多二世。根据葡萄牙法律规定,女王的配偶必须在与女王生下子嗣后才能晋升为国王。费尔南多在与玛丽亚二世女王结婚后只是prince consort,等一年后他们的长子佩德罗五世出生之时他才正式成为了葡萄牙国王。玛丽亚去世后佩德罗五世继位,费尔南多也就自然失去了国王的权力(不过他仍保留了国王的头衔)。

凡事都有例外,并非所有的king jure uxoris都只能在其妻子生前享有统治权。立陶宛大公雅盖沃在与波兰女王雅德维加[5]结婚后成为了波兰国王,与雅德维加共治。雅德维加在1399年诞下一女,但几周之后便母女双亡,雅盖沃成为了单独统治波兰的国王,并由此建立了雅盖沃王朝。还有一个特殊的例子是英王威廉三。他的妻子玛丽二世是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儿,他与玛丽共主英国,并在玛丽去世后得以单独统治。但严格的说,威廉并不能真正算是jure uxoris 的国王。毕竟詹姆斯二世其实是被英国国会罢黜了的,当时刚出生的威尔士亲王是理论上的王储,而最后让威廉与玛丽共治是光荣革命期间国会在特殊条件下的一次特殊安排。


  1. regnant和regent也都源于同一词根。h₃reǵ-的本义是「弄直、纠正」,作为名词的h₃reǵs则表示统治者。现在英语中有「纠正」、「权利」等含义的right也同样源于该词根。

  2. 菲利普亲王虽然是prince consort,但他不像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艾伯特亲王那样有正式的「Prince Consort」头衔,他头衔里的Prince 是和查尔斯王子一样的「英国王子」(Prince of the United Kingdom)。反过来,如果查尔斯王子继位的话,卡米拉虽然会成为queen consort,但根据他们结婚时王室的公告,卡米拉的头衔将会是「Princess Consort」。

  3. 西班牙仍是长子继承制,但由于现任西班牙国王费利佩六世只有两个女儿而没有儿子,西班牙国内现在似乎没有动力去修改继承法。

  4. 也就是血腥玛丽,并非前文提到的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苏格兰的玛丽是血腥玛丽的姑表侄女。

  5. 雅德维加的正式头衔是「波兰国王」(Rex Poloniæ)而不是「波兰女王」(Regina Poloni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