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网络竞争中的协调博弈

自Google宣布停止开发Google Wave后,才两天时间,就涌现出了无数的「诸葛亮」开始分析Google Wave的各种失败之处。什么定位不清晰啦,易用性不够啦,基本上能想到的原因都被分析了个遍。这些也都用不着我来重复了,这里我是想换个角度——从博弈的观点来看待包括Google Wave在内的Google进军社会化网络的策略。

像其他许多领域的竞争一样,在社会化网络的领域中,各个产品间的竞争存在着协调博弈(Coordination Game)。对于用户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产品本身的特点(当然,这不是说产品本身不重要),而是别的用户是不是也用同样的产品,即用户之间是否「协调」(coordination)。举个例子,如果有个人刚学会上网,他需要选择QQ或MSN作为自己主要的IM工具,那对他来说,QQ和MSN本身哪个更好并不重要,他的朋友更多的是用QQ还是MSN才是他作出选择的主要依据。因为即便他觉得MSN更好用,但如果他的朋友只用QQ的话,那他用MSN又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很多标准之争(如前些年的蓝光与HD DVD间的竞争)也是同样的道理。这又被称为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是指用户使用某产品所产生的效用与该产品的使用人数之间成正比。

那么,用户究竟是会选择QQ还是MSN,蓝光还是HD DVD呢?这其实很像是博弈论中的性别战博弈(Battle of Sexes),即在协调博弈中有两个(或多个)纳什均衡点,且不同用户对不同的纳什均衡有各自的偏好,这时博弈将会如何进行?此种情形下,最终的结果很难预计,有可能像QQ和MSN一样各自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也可能像HD DVD那样以失败而告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抢占先机,率先登陆市场争取用户总归是有好处的。Google的失败也就在于此。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Google这两年在社会化网络中的努力。无论是Google Wave、Google Buzz还是传说中的Google Me,都是在Facebook加上后来的Twitter已经有了数量庞大的用户的情况下,想打破原有的均衡,难度可想而知。这又与浏览器领域的情况有所不同。在Google Chrome进军浏览器领域之前,IE与Firefox同样已占据了市场中绝大多数的份额,但Google Chrome仍旧能分到一杯羹,原因就在于用户对浏览器的选择并不满足协调博弈(别人用什么浏览器是次要的),在此先决条件下,Google才依靠自身的实力在市场中占到了一席之地。

先机以失,那Google在社会化网络中是否就完全丧失机会了呢?那倒也未必。协调博弈与囚徒困境博弈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协调博弈中是可能从一均衡点转移到另一个均衡点的。但面对目前已坐拥5亿用户的Facebook,这已近乎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此之外,另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则是开拓出新的细分市场,避免与已有的产品正面抗衡,也使得用户避免了非此即彼的选择。Twitter便精于此道,在社会化网络中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实,Google又未尝不是如此。Google Wave也好,Google Buzz也罢,都是在竭力避免与Facebook/Twitter的雷同,可惜革命性与独特性仍不足(至少不如Twitter),才最终没能留住用户。

不用说,Google不会放弃在社会化网络中的尝试,但公司做大后的保守与创造性的日渐缺失,或许是Google需要面对的一大难题。